中国作为历史最悠久的四大文明古国之一而被世界所知悉。不过我们都知道再悠久的历史也离不开人类的发展。人类社会在经历了漫长的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后终于迈入了新时代。中国人讲,“天地万物一阳一阴,红尘人寰一男一女。”所以男人与女人是永远的话题,男人与女人之间的纠葛是最精彩的故事。而在这整个历史变迁的过程中,女性地位的提高是一个时代进步的最要标志之一,也是整个社会重视女权的进步表现。所以在此,我们就从中国男女婚姻不断变化的过程来看看,中国女性是如何从“母系社会”走向“男权社会”,再从漫长的“男尊女卑”走向“女人顶起半边天”的男女平等地位的中国婚姻制度的变迁。
首先,从人类社会的第一个社会组织血缘家族公社时期,形成了第一个家庭形态,也形成了血缘家族。此时有了婚姻规则(规则视如法律),其内容是公社的内部不允许不同辈分的人进行婚配,而只允许同辈男女之间进行婚配。这叫做“平辈婚姻制”。只是因为这种婚配仍然在一群男女而不是一对男女中进行,所以也被称作血缘氏族间的群婚。到后来的新石器时代的典型氏族制度,族外群婚就是这一时期产生的,他规定了在相同的氏族内不允许婚配,婚配只能在不同族群之间进行。这样就杜绝了母系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婚配和旁系兄弟姐妹之间的婚配。虽然这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只是还处于母不知父的状况下,仍然是有所缺陷和短处的。
其次是伴随着与外来氏族之间婚配的发展,男子寻找配偶的方式也变成了通过武力从敌对的氏族中俘虏女人为配偶,或者是通过财物来换取女子为配偶的方式。也正是由于这些婚配方式的出现,将其原有的多妻多夫制进而演变成了少妻少夫、主妻主夫的制度,这也为后来的一夫一妻和父系氏族的产生奠定了制度条件。
同时在伴随着私有制的产生,人类社会也慢慢迈入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三个朝代——夏、商、周王朝,中国社会也正式进入了奴隶社会。在这一时期中国的婚姻制度受到奴隶主贵族的宗教礼法约束以及统治阶级生活习惯的影响,主要以一夫一妻制的形式被确立下来,并逐步树立牢固。在这一时期的初期后,父系为了维护其氏族的统治力的权威性以及延续性,又将一夫一妻发展成为了一夫一妻多妾制,并且到后来周公制礼中正式的将婚礼纳入了礼治中,强调了“婚姻合法性”。对于这一点我们在《礼记·昏义》中就可以看到,例如,“夫礼始于冠,本于婚,重于丧祭,尊于朝聘,和于乡射,此礼之大体也。”这也就是周公制礼的主要内容——六礼,在其中包含了国家的制度和文化的建构。强调了应当以婚礼为本,因为有婚姻才可形成家庭,有了家庭才可组成国家。也正是由于家庭对国家的重要性,从而强调了婚姻对家庭的关键作用,进而用礼制的形式确定了婚姻在社会中的地位。由此开始婚姻也从不成文的习俗、习惯中上升到了成文的礼制中,进一步肯定和提升了婚姻自身对于社会的价值。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由于铁器的出现逐渐代替了石器,人类社会也逐渐的开启了中国最漫长的封建社会。同时将婚姻由原来的礼制的约束走向了礼法共同的约束。也就是说封建社会的婚姻制度是对奴隶社会时期一夫一妻多妾制婚姻的继承、巩固和发展。当然也更加具体到了男女结婚时的身高、年龄、婚姻的存续条件的要求等,这里有值得肯定的进步表现,但也同时收到封建地主阶级统治文化的负面影响。例如:在秦朝时期男子成年的标准是身高六尺五寸时要举行观礼,女子身高六尺二寸成人才许嫁人。其次是结婚要经过官府登记,才会收到法律的保护,倘若妻子被丈夫家暴严重的,丈夫会被处以耐刑。虽然规定夫妻双方要相互忠诚,看似是对双方的义务,实则更多的是为了保护夫权,因为在经过官府的登记后,若是妻子私自逃走会受到律法的制裁。同时丈夫犯罪后处以流刑,妻子必须随丈夫到流放地共同生活。还有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就是婚姻关系的解除,也是需要丈夫写休书并在官府登记认可的,反之双方都会处以“赀二甲”的刑罚。
在中国尤其是在古代封建社会要讲究事出有因、师出有名以及门第观念说法。这主要是由于在汉代出现了“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治统治变化的影响下,在婚姻中就有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前提程序等一些婚姻制度的巨大变化,并一度成为婚姻合法途径的要求。这就要求婚姻不会以自由恋爱为基础,而是为了以维护地主阶级的统治地位中的门当户对为前提,再进一步经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的六礼才算结成婚姻。基本上就无从谈起有感情基础的婚姻,哪怕是中国封建社会全盛时期的唐朝也依然没能完全避免,也是提倡聘娶婚的。而其中的以貌选其婿,也只是一些例外罢了。不过还是值得肯定就是了。还有就是虽然离婚的三种形式,和离,出妻、义绝。虽然出妻依然是对于以前婚姻弊端的继承。但和离以及离婚后比较容易再嫁的情形是一大进步。另外就是因为唐朝实行多偶制,所以在女人的贞操观念上比较开放,相比较其他的朝代来说对于女性的尊重程度是最高的,它也是将封建社会的三从四德的固化礼教的要求压制到最低的时期。单凭这一进步婚姻制度的一个侧面,就很能说明是为什么唐朝时期中国能成为当时世界的政治、文化、经济中心的。当然也能更好为男女个体婚姻的幸福谋些福利不是吗?